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对辽宁省青年社科工作者调研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1〕2号)要求,请结合实际,做好本部门青年社科工作者情况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2.职称要求:中级(含)以上职称;
3.学科要求:从事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的青年社科工作者。
二、统计要求
1.按照附件《辽宁省青年社科工作者情况统计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
2.2021年1月17日前完成填写工作,并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邮箱:ykdxkgc@126.com。
3.电子邮件注明:xxx部门青年社科工作者情况统计表。
4.联系方式:佟海兰、张文静 13941751406,13470208232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