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15 16:53:01设置


1.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议,制定和完善学校教育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划、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组织、规划学校新专业调查论证和申报工作,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及课程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各教学单位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

4.负责全校排课、调停课工作以及教学设备与设施的统一调度,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及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全校各类考试工作。

5.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全校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经验交流,处理教学事故。

6.负责组织、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各教学单位落实实习、实训计划。

7.负责组织完成教学相关各级各类平台的数据采集和上报;编制年度报告及信息公开发布。

8.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审核及编制核算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汇总存档。

9.负责各类教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与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展览和交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2211071,221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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