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0-15 16:59:01设置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校干部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和人才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经党委审查批准后,具体组织开展实施。

2.负责学校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及考核工作。

3.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党委领导下,做好中层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充实、换届工作;提出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选拔工作。

5.负责干部监督。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等工作。

6.负责干部审查,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干部、党员相关数据库、平台统计上报。

8.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协同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筹备、党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负责校内各基层党组织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这是工作要求,不是职责),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评优评先工作。

9.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发展党员、党员培训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党费专用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党员档案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员期刊、 学习资料的征订与组织发放工作。

10.认真落实党管人才的原则。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作用,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11.协助学校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负责校领导班子和学校领导民主生活会、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12.负责上级组织部门到我校调研、考核、谈话相关安排、接待工作。

13.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负责组织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14.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17-2211017,2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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