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揭晓的2023-2024年度“辽宁省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校一食堂凭借卓越的餐饮服务质量和积极向上的饮食文化氛围,荣获“文明食堂”荣誉称号,同时,我校王丽、刘祉瑜两名同志因在推进伙食文明建设中的杰出表现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评选是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辽宁省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委员单位自主申报、片区初审、省伙专会审定等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公平的评选产生。
荣誉的获得,体现了辽宁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对我校后勤伙食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中心合署)严格管理、食堂规范经营分不开的,是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
作为一所注重后勤服务的高校,我校食堂在日常运营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健康第一”的原则。长期以来坚持伙食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以食育人,以文化人”的理念,不断深化食堂管理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努力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共同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校园饮食环境。
(供稿: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中心合署) 编辑: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