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全校限额2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后出生);
3.下列6项要求中至少符合3项:
(1)申报者主持并完成过2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省委决策咨询委、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省教育厅和其他厅局常设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课题,国家一级学会项目等在内的科研课题;
(2)申报者近五年(2019年9月以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论文;
(3)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申报者近五年(2019年9月以来)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申报者近五年(2019年9月以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申报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配套申报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不申报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不得申报该专项课题。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职称等方面限制。
四、报送要求
1.报送的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求如下:
(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两份;
(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
(3)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4)《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5)《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条件审核表》;
2.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汇总表标注“骨干-××部门)”发送至指定邮箱;佐证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并扫描为PDF形式;
3.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综合服务中心610
联系方式:张文静,13470208232
电子邮箱:ykzykgc@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申报表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