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预通知》《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预通知》。
二、申报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的6种形式
1.论文。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及入选中央级理论研讨会论文。论文需提供“双检”证明,为中国知网平台标明的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的复合影响因子不低于1、综合影响因子不低于0.4,且论文被引率不低于10。论文不超过3人。
2.著作(专著、译著、校注)。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不含编著)。需要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CIP中心输入著作CIP数据核字” 的验证信息页面证明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的检索证明,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教材不在评奖之列。
著作需同时提供《出版合同》。著作不超过5人。
3.研究报告(已结项成果)。突出辽宁特色,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撑,被市级以上采纳证明,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并已结项。研究报告不超过7人。
4.调研报告。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需要具体说明采纳情况)。调研报告不超过7人。
5.科普著作(丛书)。需要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的检索证明,且有县级以上的推广证明。
6.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国内公开发行,需要提供“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中心-ISRC查询中心” 的ISRC编码查询信息页面证明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的检索证明,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播放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官网发布以及县级以上官方在线学习平台的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且有证明。音像制品不超过7人。
音像制品需同时提供《出版合同》,3000字的文字说明及播放短片光盘(10分钟以内)。
(二)申报成果发表的时间
成果为2019—2020年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组织教师按照申报成果范围和要求,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2.需提供成果概要文稿,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不超过5000字。内容包括:成果概要、申报者工作单位、学术简历、合作者姓名、单位等。
3.需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仅填写以申报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且与本次申报成果内容直接相关的材料。佐证材料需标注其对应条款。包括:以申报者本人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论文需注明其发表期刊类别的全称。成果合作者的课题项目、论文、著作等,不作为佐证材料。
3.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在正式通知中明确,届时将开通申报系统填报说明等材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待正式通知后。
附件: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预通知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