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1〕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组成员要求
1.课题组成员(含课题主持人)限8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2.课题主持人限报1项,且不能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本次课题。已申报其他省级课题或项目(含在研课题或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2项以上)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3.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同一课题(相近课题)在研或已结题,不允许再次申报。
2.按部门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25人以下限报1项,26-50人限报2项,50人以上限报2项,100人以上限3项。由部门组织初评,择优推荐。
3.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1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评审书(2021版)》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1版)》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1.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佟海兰
3.联系电话:13941751406
4.电子邮箱:ykdxkgc@126.com
5.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服务中心610。
附件:
1.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科研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