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二、申报内容
代表性成果的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著作等。所申报的代表性成果已公开发表或出版2年以上。申报时需提供5篇(部)以上(含)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获专著作为支撑。要求完成人必须是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三、人员要求
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个。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进行申报。
本评审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第一作者为副厅局级以上干部的成果,第一作者为县处级干部的成果申报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四、报送要求
1. 填写《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书》,并将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以部门为单位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
3.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佟海兰
手机:13941751406 内线:51610
地址:综合服务中心610
电子邮箱:ykdxkgc@126.com
附件:省科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