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60号)精神,为确保2025年此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已完成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院将以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

二、招生专业

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28个。

单独招生专业     学制:3年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对象

学费

备注

1

430108

供用电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3

440501

工程造价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4

4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7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8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9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0

520201

护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1

520202

助产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5000

 

12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3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4

530701

电子商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6

540101

旅游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18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6000

 

19

570102K

学前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0

570103K

小学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1

570101K

早期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师范类

22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3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师范类

24

570109K

美术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5

570114K

特殊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6

570116K

心理健康教育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师范类

27

570201

商务英语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

4500

 

28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物理、历史类兼招

高中、中职

4500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营口市发改委、物价局批复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三、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3月11日(9- 4月15日(12时)

3.报名网址:http://www.ykvtc.edu.cn/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于2025年4月15日12时前登陆我院报名系统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标准为120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已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7日12时-4月18日24时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60号),学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试(100分),考核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

3.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4月19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五、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我院将按照各专业计划人数120%提档为依据,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学校官网上公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不执行国家相关加分政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中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六、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12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并与招生工作处确定最后的复核成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

2.预录取结果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与备案。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录取。

七、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4人间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上级文件标准执行)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10000/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由我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选后按等级发放。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和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8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1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八、保障条件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17- 2211019),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其严肃处理。

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19时-4月1512时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

41712时-4月1824时

打印准考证

4月19

组织考试

4月2112时-4月2124时

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4月22

预录取

4月23

公布预录取结果

十、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172211122、2211133、2211155、2211166

QQ群:738364215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5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