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上有益的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言行一致,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诚实守信,操行评定成绩为优秀。
(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勇于创新,理论和实训成绩突出,在学年内所学课程总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为前10%,单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三)体育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讲究卫生,具有健康的体魄,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表现好: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原则与比例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择优评选。
(二)评选比例为各分院、系2018届毕业生总数的5%,计算时严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各分院、系评选名额如下:
分院/系 | 毕业生数 | 评选名额 |
电气电子工程系 | 159 | 9 |
环境保护与化学工程系 | 81 | 4 |
机电工程系 | 208 | 11 |
建筑工程系 | 315 | 16 |
经济系 | 317 | 16 |
信息工程系 | 101 | 6 |
外语系 | 78 | 5 |
艺术系 | 52 | 3 |
中文系 | 113 | 6 |
师范教育学院(普师) | 481 | 24 |
师范教育学院(特师) | 237 | 12 |
总计 | 2142 | 112 |
各分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评选方案,于5月31日下班前上报评选方案及院系党政联系会议决议上报名单、系内公示情况,纸质版院系领导签字、盖公章,同时发电子版。每生一个档案袋,包括学生操行评定成绩单、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含年级或专业排名,含体育成绩)、个人综合评定、《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