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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上有益的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言行一致,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诚实守信,操行评定成绩为优秀。
(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勇于创新,理论和实训成绩突出,在学年内所学课程总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为前10%,单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三)体育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讲究卫生,具有健康的体魄,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四)表现好: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敢于坚持原则,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原则与比例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择优评选。
(二)评选比例为各分院、系2017届毕业生总数的5%,计算时严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各分院、系评选名额如下:
 
分院/系 毕业生数 评选名额
电气电子工程系 140 7
环境保护与化学工程系 86 4
机电工程系 187 9
建筑工程系 314 16
经济系 255 13
信息工程系 72 4
外语系 63 3
艺术系 54 3
中文系 85 4
普师分院 359 18
特师分院 215 11
总计 1830 92
 
三、上报时间
各分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各分院、系评选方案,请各分院、系于5月10日下班前上报评选方案及拟报名单(纸质及电子版)、操行评定及学生成绩单,同时系内公示。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