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及体检要求
1.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2.体检要求:
应届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我院将以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单独体检。
非应届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需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报考时向我院出示个人体检报告。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http://gkbm.lnzsks.com
2.网上资格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 7月31日-8月7日。
已参加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时间: 8月6日-8月10日。
考生可于8月11日-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www.lnzsks.com)网站上进行查询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 10月14日-10月20日。
已被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时间为:10月21日-10月31日。
考生可于11月11日-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www.lnzsks.com )网站上进行查询。
3.现场资格审查、领取考生号:
第一阶段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8月1日-8月5日;
第二阶段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10月15日-10月20日;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补报名。
三、招生计划
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专业7个,总计划招生人数890人。其中A类招生计划400人,B类招生计划440人,
C类招生计划50人。
(注:所有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根据教财【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四、报名、缴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在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8月11日(9:00)-20日(20:00)
第二阶段:11月11日(9:00)-20日(20:00)
3.报名网址:http://www.ykdx.net
(二)缴纳报考费
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可登陆我院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文件精神,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详见附件命题细则。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2)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职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
满分400 分。文化课考试(笔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试(面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2)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面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3.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六、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A类、B类、C类各专业计划及考生成绩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1.普通高中、中职考生按照文化课、职业技能成绩排序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按照实际操作、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七、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后24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学院教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复核工作,并与招办确定最后的复核成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073;
受理地点: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服务中心3楼309室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八、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3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环环紧扣,认真执行我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17- 2211014),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