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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日期::2018-01-15 18:51      点击量:
一、 学院概况: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馆藏图书58.17万册,公开出版4种学术期刊,互联网校园全覆盖。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环境保护与化学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中文系、经济管理系、师范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分院、成人教育分院、本科部、思政部、体育部,开设55个专业,形成以工科专业为主,现代服务和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一主两翼”专业布局,覆盖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营口市重要支柱产业,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任教师444人,高级职称教师23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187人。全日制在校生7522人,继续教育在校生4637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高于全国、省高校平均就业率。
        学院拥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重点建设专业7个,国家、省、院级精品课程50余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8人,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带头人26人次,100余人在学术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评审、鉴定、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省级成果和发明专利100余项。
        学院拥有校内实训中心13个,校外实训基地144个。其中,校内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中心3个,省创新型实训中心3个。此外,学院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特殊教育建设项目被教育部等部委列为重点学校建设项目,3次获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支持。面向社会、学生开展近13个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是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指导部门社会培训和鉴定基地。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道路,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对外友好协会会员单位、辽宁省国际交流协会会员单位。先后与10余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等进行了交流与合作。
        学院荣获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营口市先进党委、营口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目前,随着学院异地新建项目扎实推进,建设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现代化新校区,必将为学生未来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 招生计划:
2018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人数1650人,其中高中毕业生计划1130人,中职毕业生计划520人。



三、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2.符合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时间:
高中生:3月6日(9:00)- 4月12日(20:00)
中职生:3月6日(9:00)- 6月 22 日(20:00)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ykdx.net)
六、 资格审查:
考生可以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以辽宁省招考办高考报名数据为依据对报考我院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省招考办会对录取结果进行再次审核,最终考试及录取资格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
七、缴费、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核合格后的考生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注:缴费户名为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此户名为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指定收费账户)
 2.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命题
1. 委托专家命题组,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高中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中职考生),结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参照相关科目考试题型和分值分布。
2. 提供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与考试题类型相近的真题题库,供考生模拟练习。
3.命题、试卷印刷及保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九、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注:①考试地点为: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办网站查询。②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考试用品。)
十、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于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1.普通高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考综合卷成绩200分+专业理论知识100分+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试、专业理论知识、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十一、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学院官网公布录取提档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高考。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417-2833141 0417-2826621 0417-2840511 0417-2801933  
传真:0417-2834241
邮编:115000
单招QQ群:75875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