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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阳光体育活动案例荣获辽宁省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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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教育厅组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全省高校报送的“阳光体育”案例进行了评审,我院申报的“健美操选修课和阳光体育活动竞赛一体化案例”获得A类项目优秀案例,高职院校仅有两所院校获此殊荣。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58号)精神,我院教务处和体育部积级组织阳光体育活动案例推荐和申报工作,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学院宣传部和电教中心的积极帮助下,经过四十余天的紧张准备、策划、录制和总结,10月下旬圆满完成了“阳光体育运动优秀案例”报送工作。我院“健美操选修课和阳光体育活动竞赛一体化案例”项目组由闫永泰、韩春艳、姜克薇、郑权帅等4人组成,闫永泰担任项目组主持人。全省此次共评出优秀案例25项,其中A类项目16项,B类项目9项。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体育教学改革、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了学院体育工作的进程。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培训,搭建与兄弟院校交流和学习的平台,通过竞赛开拓了体育教师的视野、锻炼了体育教师队伍;二是以体育教学改革为抓手,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和阳光体育工程项目实施工作,为参加比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通过启动学院专业资源库建设工作,使我院体育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化平台;四是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科研工作,坚持以科学研究促进教学改革,依托辽宁省体育科学学会高职高专委员会的平台,积极开展各项体育研究工作,提高了体育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了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