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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8年电气自动化技术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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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概况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隶属于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电子工程系,经过二十余年的高职教育教学实践,积淀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多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生多人次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毕业生就业率高达100%,被誉为“培养电气工程师的摇篮”。
学院通过公开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专业教师,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专业技能,现已建成基础厚、素质高、科研能力强、高效精干和团结协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学团队。该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5人,企业兼任教师8人,现专任教师中:教授职称3人,副教授职称7人,讲师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9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100%,主编并出版了15本高职规划教材和6本校本教材。主持省级课题12项,主持院级课题15项,申报专利14项,完成企业横向课题2项,发表论文100多篇。获得辽宁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得过省级奖励16项,获得过市级奖励7项。
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一直坚持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线,构建“教学—实践—就业一体化”办学模式,做到“以产学研结合为平台,以特色办学为目标,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年年供不应求,月薪资待遇在3000元以上。学生在校期间还可攻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自考本科,实现专科、本科同步进行的学历晋升形式。每年还有大量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入沈阳工程学院、辽宁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积极开拓学生就业渠道,先后与20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可到这些公司进行实习和就业,其中包括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营口天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红塔辽宁烟草公司营口卷烟厂、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马勒发动机零部件(营口)有限公司、营口瀚为科技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所学课程均可在校内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工作。专业内拥有中央财政资金340万元和现代教育提升项目140万元支持建设的20多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分别是电工技术实验室、电机装配实训室、电机与拖动实训室、电力电子技术与自动控制系统实训室、高低压供配电实训室、工业自动化创新实训室、电子技术基础实验室、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单片机实验室、电子技术综合实验室、电子工艺实验室、传感器实验室、中高级维修电工实训室、智能楼宇通用实训室、PLC可编程控制实验室、气动控制实验室等,可满足学生校内实验、实训教学的各种需要,为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推行“中高级电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等国家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鉴定认证工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项目实践教学为主线,构建“实用型”人才培养平台,使实训基地建设为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服务,为提高专业人才的技能素质服务,为面向社会开展相关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工作服务。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符合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时间
3月1日开始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ykdx.net)
六、资格审查
考生可以按照规定流程在网上注册报名、填报志愿,我院以辽宁省招考办高考报名数据为依据对报考我院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缴纳报名费,参加考试。省招考办会对录取结果进行再次审核,最终考试及录取资格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
七、缴费、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核合格后的考生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通过在线付款方式交纳报考费,交费标准为120元。
2.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命题
1.委托专家命题组,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高中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中职考生),结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参照相关科目考试题型和分值分布。
2.提供各科目考试大纲及与考试题类型相近的真题题库,供考生模拟练习。
3.命题、试卷印刷及保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九、考试形式
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考试,高中生总分400分,中职生总分300分。(非运动项目特长生)
(注:①考试地点为: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办网站查询。②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考试用品。)
十、录取办法
1.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录取前于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普通高中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技能考试、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十一、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高中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高考。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417-2914932  0417-2914933  0417-2914970  0417-2914885
邮编:115000
单招QQ群:5548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