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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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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课题立项的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各单位组织初评,择优向学院推荐申报立项,每单位限报1项。
2.学院将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一般课题不设指南,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综合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应在3-15人之间,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本课题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本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课题申报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 。
五、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材料报送地点: 教务处
2.联 系 人: 郑革
联系电话: 85021
电子信箱:jwczhengg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