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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22 16:31        发布人:办公室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教学、教务
1.负责制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审定各专业培养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及与教学有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和检查各教学系、部、教研室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负责审查开课计划,制订课程表,组织制定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教室的调配使用。
4.组织各教学系制定和执行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计划。
5.协助人事处制定、分配各教学部门教师编制,实验室管理人员编制。
6.负责组织各教学系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论证开设的新专业。
二、教学科研活动
1.负责审查、汇总各教学系、部、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及教改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协助科研处制(修)订全院有关教学科学研究的规章制度。
2.协助院科研处组织全院各系、部的科研立项、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推广和专利工作,组织教学工作成果展览和科学研究的交流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及其管理的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
4.负责组织各教学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活动,择优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考务
1.安排考试日程表,负责组织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试卷收集、核准印刷等管理工作。
2.负责成绩管理,负责建立、管理试题库。
3.负责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及各类对外考试。
4.负责完成每次考试的工作总结。
四、师资
1.负责制定及落实师资业务培训、学历进修计划。
2.负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考核及管理工作,对其使用、评聘、晋升、奖惩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必要的材料。
五、实践教学与教学仪器设备
1.负责指导全院实验室建设及规划,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审查制定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计划。
2.负责对全院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学场地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报表。
六、教学检查
1.组织和检查各教学系(中心)、室、教研室开展教学评估、教学比赛及评优工作,进行教学研究,检查教学质量,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2.负责组织教学纪律检查及汇总检查结果。
七、教材
1.负责组织全院教材征订工作、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审查及对内供应和对外的交流工作。
2.负责教师、学生的教材发放。
3.负责教学违纪的处理工作。
八、其他
1.负责处内文件收发、打字,日常事物处理(接待、报刊、信件、工资、信息上传下达),负责各类教学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工作,各类报表。
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14029,29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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