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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职责

时间:2016-04-13 11:36        发布人:办公室

图书馆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根据教学、科研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书刊资料,并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文献分类编目和管理,实现标准化。
3.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4.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结合学院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举办书刊资料展览,编制推荐书目,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
5.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情报检索、编制各种专题书目索引,努力办好《高教文摘》,提供二、三次文献服务。
6.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开展读者查阅文献资料辅导工作,进行有关方法的基础训练,开设《怎样利用图书馆》、《文献检索与利用》等多层次多用户教育课。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做好读者辅导工作。
7.开展各种类型文献资料的复制、视听阅览等服务工作,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图书馆业务工作管理和读者服务工作。
8.开展馆际协作活动,进行馆际互借、业务交流,编制联合目录,实行资源共享。
9.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强的专业队伍,形成多层次、多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的人员结构。
10.进行图书馆学、目录学理论、技术方法及现代化手段应用的研究,参加图书馆学会等组织的学术活动,注意总结工作经验。
11.加强业务统计工作,制订和健全工作细则、岗位职责等各项业务规章制度。
12.负责依据规定对读者违章、污损、偷窃书刊资料等行为的处理。
13.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40755,280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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