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16-04-17 11:27 发布人:办公室
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验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督促检查所属实验、实训室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实践教学场所的开放与利用。
三、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审议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投资方案、实验经费使用,并进行效益评估。
四、配合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实践教学、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晋级及职务评聘等工作。
五、负责所属实践教学场所有关数据的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各项数据反馈学院有关部门。
六、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实践教学场地的利用、安全、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项工作。
七、负责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管理,实践教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定期核查所属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改造、使用和维护维修情况,保证为教学部门提供完备的仪器设备、器材,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优质服务;负责仪器设备报废、转让、丢失、损坏等情况的处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26571,2826573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