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学院概况 > 组织机构 >

系、部工作职责

时间:2016-04-18 11:25        发布人:办公室

系、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编制、修订、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做好教学全过程、各环节的监控、协调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三、根据社会需求,提出专业建设方向。产学结合、工学结合,加强与校外有关单位的合作教育。
四、负责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本系(部)的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五、负责抓好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学、教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强有力的运行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八、负责学科梯队建设,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师资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做好任课专、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和聘任工作。
九、在学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聘任、培训、考核、监督和奖惩工作。
十、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本部门业务经费;负责本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有实验、实习、实训任务的部门要负责抓好院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制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抓好实验、实习、实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十二、有学生管理任务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招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