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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6-04-21 11:16        发布人: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学院内部资产合理配置,参与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及大宗非易耗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三、负责建立台帐,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新购置的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办理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报批手续。
四、负责实施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对,做好对学院资产的定期核查、日常统计报告和使用效益考核分析工作,做到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保障学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库存物资的保管工作和固定资产接受的管理工作,严格资产调拨手续,保障学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有效使用。
六、参与学院拟开办经营项目的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进行审批,并对投入的经营性资产、产权浮动、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并对各部门的使用人员进行指导。
八、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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