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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6-04-22 11:11        发布人:办公室

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规划学院档案工作。
二、制定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在院长领导下,对学院各种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做好档案的保管、防护和保密工作。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院的各类档案(人事档案和学生档案除外)及有关资料,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
五、管理好档案网络,做好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开展档案工作的评优和总结工作。
六、做好档案的利用和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管理,接待热情周到,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使档案更好地为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师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七、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积极做好档案编研和编制检索工具工作。
八、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做好与上级档案主管单位和学院各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学院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为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奠定基础。
十一、做好校史室的日常管理和接待来宾工作,拓展档案的教育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
十二、做好档案室网站的更新、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档案主管单位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17-2845508,28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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