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13 10:15 发布人:办公室
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工作及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学院与其他院校、园区、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的合作关系;
三、负责营口市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相关工作,以及协调集团内院校、园区、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等多元深度合作、交流沟通;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工学结合、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培养需求状况调研、毕业质量状况跟踪调查,为学校育人和企业用人提供指导及信息服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14042,29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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