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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17 10:08        发布人:办公室

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组建教学督导专家组,制定教学督导计划,实施教学督导。
二、协助完成教学优质课评选等教学评比工作。
三、定期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情况,向有关部门反馈督导信息和意见、建议。
四、具体组织督导员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的教改成果和经验,对教学进行指导。
五、保持与有关职能部门、系、部、分院的工作联系与协调,交流有关教学督导的资料和信息。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14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