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22 09:15 发布人:办公室
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院学生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入学新生注册、档案登记,完备在校生信息数,及时更新调整有关数据。
四、认真执行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按期完成学院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报审材料整理、审核评定及奖学金发放,颁奖工作。
五、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帮扶政策,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配合银行做好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确认手续。
六、严格执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加强学生校内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教育学生严肃校纪、校规原则下,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院、系慎重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
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在宿舍的正常生活,保证安全,宿舍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发现违纪现象及时纠正。做好学生宿舍维修工作,保证学生宿舍各项设施完好。
八、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国防法》,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培养学生有组织,守纪律,爱集体的高尚品德。
九、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做好早操、晚自习、教室内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十、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各项评优工作。
十一、协调各分院、系做好班主任(辅导员)配备及培训、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学生党建、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好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工作。
十三、完成好党委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14158,29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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