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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24 09:47        发布人:办公室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规模和发展方向,制订和掌管学院各类人员编制,核定各部门的定编定员,制定长期增人计划和年度进人计划。
二、会同教务处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养及教学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工作。
三、组织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以及劳动保护等管理工作。
五、办理教职工调配、离退休手续和人事代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考核、评优及考勤工作。
七、负责临时用工计划、工人岗位培训及考工定级工作。
八、负责人事信息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组织接待好有关人事、劳动、工资方面政策的来信来访工作及劳动用工监察。
十、负责职工工伤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审批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职工丧事等有关善后事宜。

联系电话:0417-2832713,284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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