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26 09:38 发布人:办公室
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决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会和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学院党委及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四、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学院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组织教职工审议学院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决定和改革方案。评议各级领导干部,征集提案,发动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搞好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竞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支持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医疗、科研等各项工作。
六、监督检查学院财务收支情况,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财经工作。
七、组织搞好学院教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努力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八、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委员会和教职工民主生活等各项制度。
九、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理论建设,搞好工会工作研究。
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41033,280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