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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16-06-10 15:11        发布人:总务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专人专管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学院派专人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完善水源卫生防护,确保水质安全。储水设备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污染源。
2、供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做到持证上岗。
3、每周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4、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清洗消毒1-2
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5、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6、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接受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将校内滞留的管网水排空,并对储水设备进行清洗,做好清洗记录。
四、采购供水管件时,要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做好维修记录。
五、遇有生活饮用水污染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运送城区自来水或桶装水进行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