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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

时间:2020-02-01 18:44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按照中共营口市纪委关于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营纪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及《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实际,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时间
2020年1月31日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二、监督内容
(一)监督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关于疫情的统计、汇总、日报告以及预防、消毒、隔离等相关技术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关于疫情的宣传工作,包括疫情的科普、防控、防治及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四)监督检查关于做好假期学生的防病、防控的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做好学生疫情的日报告工作,同时对重点学生进行跟踪及动态报告,及时报知疫情防控组;做好开学前的防控准备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监督检查关于提高教师的防病防疫意识,做好重点教师的跟踪及动态报告,成立二级学院防控工作小组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监督检查关于加强所有进出学校人员的管理,并做好登记; 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校内各场所的具体消毒、校园卫生及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监督检查关于做好教职员工的宣传及安抚工作;做好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所主管部门教职工的跟踪及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监督方式
(一)监督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抽查检查等方式开展,抓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的督查检查。
(二)校纪委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学校关于研究、部署和汇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会议,对各部门“严防疫情外部输入”、“加强流动人口监测管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医疗资源供应保障”、“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准确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等六种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校纪委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工作小组派驻监督员,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工作,对缺乏大局观念、推诿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的有关人员进行警告劝诫、通报批评,对屡劝不改、履职履责不力、失职失责对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程序报告纪检监督工作小组进行问责。
(四)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防控责任,保持高度警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关系,筑牢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健康防线。对办公区消毒通风,减少人员集中活动。把留置场所作为防护重中之重,作出特别安排。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情况“日报告”制度,每日中午10点前上报我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健康状况(径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曲胜,院长、党委副书记原东任组长,纪委书记朱韬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以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的大局,把握好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安全有序前提下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精准规范有效监督推动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三)强化监督执纪。切实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深刻理解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的部署,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1月31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四)严格追责问责。切实强化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严肃查处六种行为: 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 对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对泄漏工作秘密、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的;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
监督举报电话:0417-2211019。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严肃进行查处。
 
 
中共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