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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修)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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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制(修)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按《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专业(三年、五年)由专业所属教学单位承担,系主任、分院院长负责。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共同讨论,邀请社会相关行业人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论证工作,由具用一定教学经验、特别是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修订(编制)工作。

3.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原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进行审定,在保持教学计划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专业发展,对现有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增删课程。

4.本次教学计划修订,主要引入了成果导向教育理论对第八部分岗位实践领域课程中进行调整,请各教学单位对现有课程进行增加,保证每学年至少有一门相应课程。

5.教学计划修订(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各专业类别模版,保证格式规范统一。

6.请各教学单位按下方时间表完成相应内容,电子档发送到ykdxs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