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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营职党委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

时间:2020-04-07 14:36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报道时间:2020年4月6日
报道媒体: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
报道链接:http://www.stuln.com/topic-80276/info/1440186
报道内容:
3月27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与考核办法》顺利通过学校党委会讨论,印发给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项管理与考核办法是在营口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和使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组织指导,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与丰富学校学习内容和资源背景下设立的。
目前,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有教职工671人次、学生6510人次已经注册“学习强国”APP。“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统战部指导下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设立校级管理组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管理组。校级管理组设三个学习管理组,分别是党员学习管理组、教职工社会学习管理组和学生社会学习管理组。设总管理员1名、学习管理员2名,负责学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管理、考核、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以及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管理情况考核工作。校级管理组总管理员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2名学习管理员由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宣传干事担任,协助总管理员做好平台管理和考核工作。参照校级管理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设置党员学习管理组、教职工社会学习管理组,同时各二级学院设学生社会学习管理组。党员学习管理组、教职工社会学习管理组由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总管理员,宣传委员担任管理员,协助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做好学习平台的管理工作。学生社会学习管理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总管理员,管理员由辅导员担任,协助副书记做好学生社会学习管理组工作。
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围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覆盖面、活跃度、创新做法等方面,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和师生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运用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
学校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月公布一次月度考核情况。每月10日,学校通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一个月份“学习强国”平台学情数据情况和全校前20名教职工党员学习积分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每月3日前在本党总支、支部通报上一个月份“学习强国”平台学情数据情况和前10名教职工党员学习积分情况,同时将情况报送学校宣传统战部。学校每月通报一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情况。每年1月3日前,学校根据上一年度12个月度考核情况,通报全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核情况,同时通报全校教职工党员学习积分前20名人员名单和学习积分情况。学校通报全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情况。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与考核情况将作为学校党建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和政治理论学习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量化考核,同时纳入党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每年全校评选出3个党组织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和使用的“学习组织之星”,并颁发奖牌。根据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活跃度和积分排名情况,每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0名“学习标兵”,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学习通讯补助。
学校号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借助“学习强国”平台丰富的学习资源,采取学习竞赛、专题研讨、座谈交流、“云”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政治理论学习覆盖面,确保“学习强国”平台在学校全面推开、取得实效,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