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结合2016届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进程,现决定举行学院第十三届优秀毕业成果大赛。
一、活动目的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质量,提升毕业生专业能力;搭建院系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展示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改革成果,检验学生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 二、活动内容 1.比赛程序 ⑴教务处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现场展示的作品,初审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 ⑵现场展示。提供演示文稿、实物及相关文档,学生介绍成果的基本情况和创新性,时间限定在8分钟。指导教师现场点评,内容包括选题、成果(作品)的技术性和实用性、专业能力提升、工作任务量等方面,时间限定在3分钟。 ⑶确定优秀毕业成果、优秀毕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2.评分标准 ⑴优秀毕业成果。选题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可控性、创新性的原则;任务明确,综合运用本专业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作品或产品设计科学合理,独立或合作完成;模拟实务方案正确,有理有据;教学活动目的明确,材料规范;陈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⑵优秀毕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和高尚的学术道德;毕业实践指导认真负责,指导设计选题结合本专业实际,侧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等;严把毕业实践教学质量关,指导学生毕业实践教学成果显著。 三、参加人员 ⑴ 系(部、分院)主任(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副院长),分院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 ⑵ 全体教师。 ⑶ 学生:推荐优秀毕业实践教学成果学生;在校生代表(各教学单位10名)。 四、其它 1.比赛时间:2016年6月24日13:30。 2.比赛地点: ⑴3号楼二楼多媒体教室: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气电子系、信息工程系、环境化学系、艺术系; ⑵3号楼一楼多媒体教室:经济管理系、中文系、外语系、本科部、特师分院、普师分院。 3.请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会场抽签,准备演示文稿。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