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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 办学现场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间:2016-01-14 15:09        发布人:质量提升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会议精神,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实施,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会议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2月8日
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
会议纪要
11月29-30日,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在青岛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决定》要求,部署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和《关于深化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指出,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后,职业教育战线围绕“落实、制度、质量、创新”,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经过努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
会议强调,职业教育战线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要求,深刻理解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要求,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内涵建设、协调发展、动员各方,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
会议要求,抓好本次会议精神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抓落实”,要将去年职教会后印发的40多项文件和部署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和明年工作计划。二是“抓短板”,找出职业教育短板,查漏补缺,确保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三是“抓特色”,各地要在坚持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形成特色与亮点。四是“抓方法”,要精准发力,以问题为导向来确定工作目标,以信息化方法来提升工作效率,以案例总结来提炼经验,形成制度标准,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会议还对推动规范职业院校管理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具体要求。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方面,一是加快方案制定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年底前,各地要将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二是全面进行宣传发动,重在落地生根。各地充分发挥专题网站、新媒体和公共数据平台等作用,入脑、入心。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基础能力。各地要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和培训等活动。四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实施成效。各地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质量年度报告,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将在年底前下发关于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方面,一是继续探索校企合作,吸引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激发行业企业内生动力。二是继续探索校校合作,共建共享资源,拓宽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三是继续探索跨区域合作,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四是继续探索对外合作,配合企业“走出去”,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来自各省(区、市)及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委)、局分管负责同志,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部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代表和有关科研代表参加了会议。